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根据 新疆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了资格预审,希望各个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积极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编号:E6501003911001254001

 

 

3、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4、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其他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根据本区域规划面积,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位于现状三号路以南,现状米东大道以西,规划四十九号路以北,现状神华用地以东,总占地面积为11396亩。(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E6501003911001254001001

 

 

(2)、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4)、标段合同估算价:99984.67万元

 

 

(5)、保证金:500000.0元

 

 

(6)、标段(包)内容:1、项目概况:根据本区域规划面积,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位于现状三号路以南,现状米东大道以西,规划四十九号路以北,现状神华用地以东,总占地面积为11396亩。2、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园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气象、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直至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实现初步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其余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标段工程规模:11396亩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条件:

 

 

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申请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要求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②:[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要求③:[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且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须保持一致;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申请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

 

 

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设计合同。

 

 

5、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登记的人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重复)

 

 

6、设计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重复)

 

 

7、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主要负责人;

 

 

8、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前述设计或施工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4)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第2项要求:

 

 

(1)[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4)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第3项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3)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2)高级职称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01月11日起至2022年01月21日 10:30止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2022年01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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